【受賄$1.31億】國家質檢總局前副局長魏傳忠 一審判無期徒刑
受賄判刑習總打虎魏傳忠
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國家質檢總局前副局長魏傳忠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指魏受賄的財物折合1.2億元人民幣(約1.31億港元)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66歲的魏傳忠,2014年7月退休,去年3月15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佈魏傳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他是中共十八來「兩會打虎」中落馬的第7名高級官員。去年9月7日,中央紀委通報已開除魏傳忠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案情指,魏傳忠在2001至2019年期間,先後利用擔任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及中國檢驗檢疫學會會長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工程招標及學會任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2億元財物。
中紀委的通報則指魏傳忠「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安排他人用公款報銷私人開支,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屬及他人謀取利益,同時批評魏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道德敗壞,經濟上貪婪無度,甘於被不法私營企業主「圍獵」,利用監管權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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