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鄙人窄裙高跟鞋,本來甚是婀娜,但此時再也顧不得儀態,健步如飛,及時趕到,見計時器顯示三分二十秒,驚訝地問家傑:莫非本人三分鐘內已完成短跑?家傑失笑,那有這麼本領!先是不知哪位仁兄仁姐議員要記名投票,投票鐘聲遂響了三分鐘,三分鐘後發現不夠開會所需的法定人數三十人,於是響起召集鐘聲,所以加起來我這程路走了五分鐘有餘,那就十分汗顏了。終於坐在主席旁邊的秘書長表示夠人,按鈕投票,豈料只有二十九位,主席微惱,問:為何說夠人?又響鐘召集;須臾,秘書又稱已夠法定人數;主席再請議員扭鈕投票,豈料仍是二十九位!主席剛卻發難,忽然不知誰人發現了原來楊孝華議員一直忘記按下「在席」鈕,因而數人頭與按鈕人數不符。皆大歡喜,紛紛投票,議案通過。下一個議案,再無人膽敢要求記名投票,沉默通過,散會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