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兼執行董事李遠康稱,翠發昨早召開董事會會議時,以一票贊成、一票反對,否決何庭枝代表翠發投票。然而,他指於會前收到過戶處通知,該處收到兩份關於翠發授權股東會投票人的授權書,一份委派李遠康,而另一份則授權何庭枝出席股東大會及投票,情況「好唔尋常」,不明白何庭枝何以獲得授權書。
李遠康續稱,由翠發成立以來,一直處理關於翠發持有翠華股份事宜,故根據翠華《組織章程細則第74條》,否決何庭枝代表翠發投票。當股東投票時,翠發股東兼翠華執董張汝桃,隨即於在會上兩次高叫,「係我投贊成票畀何庭枝,好清楚,佢係得到翠發授權嘅!」其後何庭枝亦離場。
於股東會後,曾多番向張汝桃追問何庭枝是否獲得授權,張稱「我冇嘢講」;而李遠康則以「點緊票,唔可以講住,會後再傾」推搪。會上李遠康亦宣佈,因票數不過半,張汝彪及何庭枝不獲續任;何則表示保留日後挑戰股東會決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