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菲傭供詞前後不一 公司董事脫非禮罪
蘋果日報 2017/02/23 16:48
胸襲
非禮菲傭
王春貴
射猴子
被告王春貴
六旬公司董事被指藉教年輕菲傭用槍射猴子而趁機向對方胸襲,並緊捉她的手要求按摩陽具。董事面對兩項非禮罪,惟經審訊後裁判官認為事主的證供存有多處矛盾,前後不一、亦未能與其他證人的供詞磨合,另不能排除被告確實在教射氣槍時意外碰觸到事主胸部,最後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新加坡籍被告王春貴(62歲)被指去年4月30日及5月9日在沙田渣甸山花園住所內非禮23歲事主。裁判官提及本案僅依賴事主X及另外一名聲稱目睹案發經過的女傭證供,但在分析證據後,認為X的供詞存有多處矛盾,包括X向警方指在教導射氣槍一事上,遭被告非禮兩次、每次5秒,但她卻在庭上供稱非禮長達2分鐘、且只發生一次。X又庭上表示兩次案發後均即時向中介投訴,但中介則供稱從沒收到非禮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