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周向李的公關查詢事件,一直未能取得聯絡。李澤楷透過發言人在今日報章刊登聲明,指報道失實,並稱徵詢法律顧問後,「確認大閘建於上述路段之前是恰當做法,並無違規;亦確認除為李先生住所及附近幾位業主提供使用之外,不需要對外開放。」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指出,官地應否向公眾開放,由政府決定,公眾有權提出質詢。根據地契條款,李澤楷對上述官地並無絕對佔用權,「附近業主應該可以用嗰條路,但係唔可以用大閘封咗條路。」他促請政府公開交代官地向公眾開放的準則,並主動執行地契條款,「如果政府覺得冇所謂,長期俾人違反條款,時限一到,對方可以申請逆權侵佔,政府土地咁就冇咗。到時個個都會試吓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