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無業被告賴國強昨承認普通襲擊罪,指他今年9月2日在瑪嘉烈醫院襲擊一名邱姓男病人。控方指被告早前曾因推撞醫護人員而被判監禁,但獲緩刑,惟他於緩刑期內干犯本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早前中風入院,案發前更診斷出患上癌症,健康狀況急轉直下,醫生也認為會有生命危險。被告當日因母親身體狀況與護士爭執,其間不滿事主拍攝,擔心事主在醫院內使用手機會影響醫療儀器運作,累及母親病情。而被告本身於案發後數天中風,影響活動能力。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直指被告應尊重醫護人員,案情嚴重。但鑑於若將被告收柙,或會令他見不到母親最後一面,故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WKCC6278/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