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試過糖尿上眼,做咗激光手術,𠵱家睇嘢依然矇查查,所以舊年當我知道自己有腎病,已經冇咩反應。」明叔語氣平靜地說,醫生指其腎功能衰竭,是由糖尿病引致。
被評百分百傷殘
明叔原任職保安員,去年初被驗出患上末期腎衰竭,無法繼續工作,靠領取綜援金過活。
明叔之前被醫生評估為百分之一百傷殘,故其綜援金標準金額較一般六十歲以下健全人士為高,惟最近前往醫院覆診時,醫生突然拒絕再簽發醫生紙證明其傷殘程度,令他的綜援標準金額由上月起,每月減少逾一千元。明叔對於自己無故由百分百傷殘,突然變回健全人士,感到萬分無奈。
「我𠵱家每日要喺屋企洗腎﹙腹膜透析﹚三次,好困身,個人精神同胃口都好差。我知呢個病冇得好番。」明叔無奈地向記者訴說。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明叔缺乏醫生證明,故其綜援金由上月起由原本的二千七百元,減至一千六百零五元。發言人說,如明叔不滿有關安排,可向社署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