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特製電腦袋於車站外偷影裙底 港鐵男車長認罪判服務令
港鐵社會服務令有違公德罪鄧怡南
港鐵男車長於2016年4月,在葵芳站外用露出鏡頭的特製電腦袋企圖偷拍女士裙底,惟遭便衣警員發現並拘捕。車長警誡下指:「我因為鹹濕先自己整呢個袋去偷拍人哋裙底,對唔住。」車長早前承認企圖有違公德罪,指犯案令他感羞恥,事後主動尋找心理輔導,並即時向當時的女友、即現在的妻子坦白,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今判被告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車長鄧怡南(27歲)原被控17項有違公德罪,惟控方早前撤銷其中16項控罪,並將其餘控罪修訂為企圖有違公德罪。裁判官指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被告於2016年4月23日被便衣警員截查拘捕,控罪指他於同日在葵芳站E出口天橋犯案。被告原本被控合共17項有違公德罪,指他分別於同月2日、10和23日犯案,地點包括葵芳站E出口天橋、購物中心、港鐵站、港鐵列車及街頭。
辯方早前呈交被告妻子及輔導員撰寫的求情信,其妻在信中透露,本案引致的關係危機,令她真正認識到被告壓抑的一面,並願意原諒他,甚至在案件未完結前,與他結婚及交託一生。被告獲得妻子的原諒並不容易,由此反映他內心有真正良善。此外,被告同母異父的胞姊亦對他表現出極大同理心及支持,相信他已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