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反送中示威者遊走港九新界多處,警方一再在港鐵站內違規使用武器襲擊示威者及乘客。其中當晚在太古站內,警方在扶手電梯位置以胡椒球槍近距離掃射走避中的示威者,被質疑為「行刑式」開槍。警方事後聲稱當時的發射距離約一至兩米,符合安全距離。傳真社則發現警方使用的胡椒球槍生產商使用指引顯示,使用時應避免向6呎(約1.8米)內人士射擊。
8月11日晚上近11時,警方在太古站C出口扶手電梯位置,以胡椒球槍近距離掃射走避中的示威者。8月19日,警方例行記者會上,有傳媒再要求公開胡椒球槍的射程和安全射擊距離等資料,警察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重申當時使用的距離是安全及符合指引,「翻查生產商使用指引,確認當時同事那個距離發射胡椒球,是一個安全的距離。」被追問到當時發射距離時他表示,「從不同的片段見到,距離大約是一至兩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