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上月揭發東亞運公司於09年舉辦東亞運動會出現超支,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就有關東亞運帳目問題召開聆訊。
東亞運公司表示,將盈餘一半捐體育基金。有議員質疑,沒有條文授權東亞運公司擅自用盈餘,而該公司亦沒有諮詢立法會。
康文署財經事務局解釋,協議雖然沒有條文講可以自行處理盈餘,但亦沒有講不可以,而且協議精神是東亞運推動運動,公司諮詢過法律意見可做。當局稱,雖然撥款文件寫明所有盈餘歸政府,但市民捐款、捐款又未撥入收支賬目,獲捐款人同意,可尊重捐款人意,部份捐款人指明希望捐給體育運動,故決定盈餘一半給政府,一半當未動用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