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沈姓電腦工程師,去年8月趁太太出國,找女同事回家過夜,太太突然返台,在浴室發現女同事內褲及毛巾,及曾用過的衞生紙,怒告兩人通姦。2人坦承有口交但沒性交,地院法官認為衛生紙查無男性精液與女性體液混合的性交證據,判2人無罪。
去年7月,工程師太太出差返家,但開門的竟是丈夫的女同事,因2人保證不再往來,她就不再追究。但1個月後,她再出差,丈夫又帶女同事回家過夜,太太回家後發現女同事內褲及用過的毛巾,令她勃然大怒,報警怒告2人通姦。直到法院開庭,2人才坦承當晚因一時激情,女同事曾替男方口交,但沒性交。
因2人性器官未有接合,與通姦罪規定男女需有性器接合的構成條件不符,加上未有捉姦在床,扣案衛生紙又無2人體液混合反應,法官故判2人無罪,女方求償100萬元也遭駁回。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