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啲職員話係新機,但係手機裏面居然有十九個未出機前發送嘅短訊,全部都係以老公老婆相稱嘅肉麻對話,如果俾我老婆睇到就大件事!」
《蘋果》讀者陳先生稱,上月二十三日他在大埔昌運中心商場地舖「3」電訊店購買一部LG8120型手機,並簽了一年半的上台合約,每期供款二百多元。返家後,他取出手機測試,竟發現內有十九個由十一月十四至二十日間收到的短訊,發送時間最夜至凌晨一時許,最早則為早上八時許。
他質疑新手機為何儲存一批未出機前發送的短訊,於是向「3」電訊店查詢。職員稱可能是試機時未有刪除。他稱,為何職員會在凌晨試機,以及全部均是以老婆老公相稱,部份短訊內容更是長達四十至五十字。其中包括:「老公聽吓我電話……你唔理我……我會好慘!Sorry!」、「老公我知你嚴(嫌)我煩……你已經唔再愛我……yammy老婆。」
發訊電話屬和記職員
陳先生說,為查證手機是舊機還是新機,他根據手機上發訊人來電號碼,主動致電對方查詢,接電話是一名女子,他即問對方:「你老公係咪喺『和記』做?」該女子回答說:「係呀!咩事呀?」他隨即掛線。
事後,他致電和記電訊客戶熱線查詢,職員表示手機內短訊只會在機樓內儲存四十八小時,即機主只要在四十八小時內再啟動手機,手機內短訊就不會被刪除。換言之,該部手機於上述九日內有可能連續被啟動使用,訊息才會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