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梵關係】框架協議4問 教宗任命主教權被削?
主教中梵關係中共教宗教廷教會
表面上,教宗手握最終任命權,但前期提名、遴選程序均受政府操控,容易令教宗的任命權淪為形式上的權力。
主教任命Q&A︰
Q︰框架協議處理甚麼問題?
A︰自1958年來,內地自選自聖主教,他們只得到內地官方認可(部份其後獲教廷赦免,並認可為主教),領導公開教會(又稱地上或官方教會),同一時間羅馬亦祝聖梵方心儀的主教人選,牧養地下教會,但其身份不獲內地政府承認。現時中梵雙方要就主教任命程序,定出雙方同意的協議。
Q︰為何討論框架協議,引發教會內外爭議?
A︰中梵雙方需要互認對方「祝聖」的主教。今年初就傳出梵方率先讓步,要求廣東汕頭教區莊建堅主教及福建閩東教區郭希錦主教,分別讓位予中方心儀人選、「非法主教」黃炳章和詹思祿,以換取中方承認教廷已祝聖的地下教會主教,引發教內大力反彈。在宗教自由未有改善的情況下,新協議要求地下教會「地面化」,被質疑是要教友自投羅網,走入鳥籠受政府操控。
Q︰教宗任命主教權力有否削弱?
A︰據傳中方傾向主教任命採用「三步走」程序,首兩步沿用現行「自選」部份,即由教內信徒及神職人員「民主選舉」選出候選人,再經中共控制的內地主教團「篩選」通過人選,最後交由教宗任命。表面上,教宗手握最終任命權,但前期提名、遴選程序均受政府操控,容易令教宗的任命權淪為形式上的權力。陳日君多次批評是壞方案。
Q︰有否其他替代方案?
A︰坊間曾流傳「越南模式」,做法是教廷按原來程序,收集教會內部推薦,由教廷審查及挑選合適人選,再將名單交予政府審批,最後由教宗任命雙方同意的人選。此方案下,政府雖有否決權,但提名、遴選及任命權都在教廷手中。據教會人士說法,討論期間中方不接受有關模式。有人亦認為,內地宗教自由正大幅收緊,並非商討協議合適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