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為民間電台召集人與嘉賓,包括曾健成、梁國雄、李卓人、李永達、劉慧卿、黃毓民、陳偉業及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19人,昨在庭外拉起橫額示威。傳票指他們於06年8月至去年12月間,先後在柴灣一工業中心、旺角、銅鑼灣時代廣場等地無牌廣播。就涉及06年須重審的傳票,梁國雄向裁判官游德康表示:「我覺得好荒謬……行番同一條路,再演一次鬧劇。」但游德康指上次抄捷徑,今次要走另一條路,因為上級法院已裁定他無權審理是否違憲的問題,今次只就事實作出裁斷,案件定於9月1日預審。
至於涉及其他前任立法會議員的另外9宗案件,由於辯方會爭議《電訊條例》第23條是否違憲,先處理其中一案,9月28日開審,其餘的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以待該案結果才決定會否進行審訊。昨日提訊後,民間電台晚上亦如常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