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昨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案件押後至6月11日開審,他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外出。
被告陳勇現年39歲,報稱在浸大任教,於今年2月3日在旺角亞皆老街65號旺角中心(圖)一樓的扶手電梯,以一部諾基亞6131型號的手提電話,拍攝女子裙底照片。
控方昨在庭外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正使用具有拍攝功能的手提電話偷拍女子裙底春光,當場被人捉住。警方隨後在同一部手機中,意外找到另外1,039張女子裙底春光照片。
浸大持續教育學院發言人表示,開授副學士課程的國際學院有叫陳勇的講師,但現已離職。
案件編號:KTCC2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