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潔辯稱,真正的薯片是不會加入其他麵粉,品客雖有薯仔成份,但其實是用麵糰製成,薯粉之外有玉米粉、小麥粉和米澱粉,所以接近蛋糕和餅亁,多於薯片。
寶潔的代表律師科達拉(RichardCordara)憑着三寸不爛之舌,指品客的外觀和口感都和薯片不同,品客的弧狀是「自然界沒有的」,每塊一式一樣,是特別設計和製造,美觀之餘,又方便叠起放在筒內;一般薯片脆得來要嚼碎,品客卻是入口即溶。
法官沃倫(JusticeWarren)指,消費者將品客劃歸為薯片,但根據法律規定,需徵稅的薯仔食品要「完全或主要由馬鈴薯製成」,品客的薯仔成份只佔42%,未符合規定,所以判寶潔得直。
英國《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