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汽車保養服務公司東主的被告劉朗堅(三十一歲)獲判無罪後,在犯人檻內笑逐顏開。他在庭外稱,對重見天日感高興,感謝律師相信他是無辜的上進青年,但不忿江俊軒因指證他人而獲改控較輕罪名。他表示會繼續讀書,在機械維修方面進修。承認串謀襲擊傷人的江俊軒早前以金手指身份替控方作供,指在拳館認識劉。江指劉有和勝和背景,前年四月廿八日在深圳透過他傳話予刀手李文浩到北區醫院行兇。但相關電話紀錄並不顯示劉致電江之前,已知悉死者到該處求醫。劉則否認是黑社會,並稱江為了甩身而誣告他,以他作代罪羔羊。警方仍通緝李等三人,江將於下周一判刑。
案件編號:HCCC66/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