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官手握起訴生殺大權也成定罪率極高另一緣由。一橋大學名譽教授、刑事法法律學者村井敏邦指,即使可以證明被告有罪,檢察官也可決定不起訴疑犯。根據日本檢察統計年報,2016年有62.4%刑事及違反特別法的案件獲檢察官暫緩起訴。村井解釋,在這「精準司法」的思維下檢察官會精挑細選起訴的案件。
案件上庭後,法官也傾向作有罪的判決。村井指,部份法官坦承有「檢察官恐懼症」。他們認為作無罪判決後會遭檢方上訴,所以為免判決遭推翻,他們會更嚴格定罪。村岡同指,法庭十分倚仗招認書面供詞,並傾向以有罪推論的前提審理案件。有誘騙被告作虛假招認醜聞傳出後,日本國會兩年前通過刑事訴訟法修訂,規定明年6月限期前,執法機關須為部份案件的整個盤問過程錄影或錄音,若被告拒絕則可獲豁免。有批評指規定僅覆蓋3%的刑事案件,提升刑事司法制度透明度仍路遙。
《日本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