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婷說她於2時半登車後校巴就駛離學校,行車途中,保母疑知校巴早開車,拿手機給婷婷叫她打電話返家,叫工人提早落樓接她,但家中電話無人接聽,婷婷又記不起工人手機號碼,隨口說了一句「佢(工人)可能落緊樓」。
其後校巴駛抵彩霞邨對開校巴站頭,保母不見有人來接婷婷,雖知婷婷未能聯絡上家人來接她,仍不停催促她落車等,婷婷落車後校巴即開走,婷婷在街頭等候不見工人,心急自行橫過馬路返家,但拍門無人應門驚慌哭泣,最後要向保安求助聯絡母親返家。徐母怒斥保母不負責任,認為不應遺下小孩在路邊。
該校負責校巴姓陳主任稱,與校巴公司簽約時有條文規定,若無家長接放學,不應讓學生落車及要將學生載回學校,事後已嚴厲警告校巴公司,要求該名保母毋須再服務該校學生。而校巴公司則稱未清楚事件正跟進了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