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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名牌優待學生校長家長均脫罪

蘋果日報 2015/04/11 06:00

行賄維多利亞李凌秀汪穎罪名不成立

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被指優待學前班一名兩歲男童,批准他插隊轉到搶手班,又指示同事每天為男童換內衣及餵藥。該校長其後收取男童母親的名貴禮物,包括逾6,000元的Moiselle女裝大褸及Bally圍巾。涉案校長及來自內地的家長經審訊後被裁定收賄及行賄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仍批評二人行為可疑。

裁判官指被告李凌秀(圖左,45歲)的自辯口供前後矛盾,一時說因該被告家長母親汪穎(圖右,40歲)視她為朋友才送禮,一時卻說汪感激她的工作表現而贈她禮物。至於汪亦明知教職員不能收取家長的禮物。

然而校方有認可政策,為免令家長尷尬,指校長可收家長禮物,但事後要回贈相同價值的文儀用品,裁判官指這有如校長的免死金牌。但由於未能證明李有貪污犯罪意圖、或汪想謀好處,故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女被告李凌秀為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被指於2012年3至5月收受學生X的母親汪穎提供一條圍巾及一件外套,及同年12月某日,煽惑幼稚園3名教師各收受汪提供的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