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芊盈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她庭外透露自小跟李偲嫣感情要好,惟近年因胞妹關係,「喺學校俾學生『鬥過』,受過好多悶氣;佢嘅嘢唔想講」。被告又自言是事件中的受害人。被問到會否刻意避談跟李偲嫣關係,她嘆謂:「網上都講晒,點避到?」至於會否認為胞妹行徑為她帶來不便,她亦嘆氣表示不想回答。她自言現在已很少跟李偲嫣接觸,更反問記者:「佢近排有冇新聞?」
案情透露,去年10月14日深夜,被告與同住姪女因家事起爭執,兩人情緒激動。姪仔欲分開兩人,被告卻一口咬姪仔前臂。警方接報到場,姪仔一度表示不追究;惟至今年1月29日,姪仔再報警,並向警方交出載有他遇襲經過的光碟。翌月1日姪仔約被告回家,警方趁機拘捕她。警誡下被告承認曾襲擊姪仔。
案件編號:KCCC750/19
■記者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