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等民主派人士昨到西九龍法院聲援,眾人在法院門外高叫「政治打壓可恥」等口號,並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默哀一分鐘。李卓人指昨日是劉曉波逝世三周年,形容劉在中國牢獄中病逝,為民主犧牲。
警方上月12日申請法庭傳票控告各被告,指眾人今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初步案情指當日傍晚約6時半,李卓人帶領其餘12名被告在噴水池點起燭光。李在傳媒面前發言,稱儘管警方禁止舉行晚會,他們仍會堅持在維園燃點燭光,呼籲市民無論身在何處,可到維園或在不同地方點燭光及參加網上集會。眾被告一起高呼口號,其後除黎智英外,其他被告均進入維園足球場舉行燭光晚會。集會當日晚上8時44分結束,逾千人在維園參與。
法庭書記昨問被告是否明白控罪,各人表示明白。李卓人回答時稱完全明白本案是政治檢控,指真正的「煽惑者」是1989年屠城的中共,令市民31年來持續到維園燃點悼念燭光。陳皓桓、郭永健、梁錦威、趙恩來和鄒幸彤均說悼念六四無罪,陳同時說毋忘劉曉波。
案件應控方要求押後,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首七名被告有其他刑事案件在身,據了解控方希望所有被告以一千元保釋,同埋禁止首七名被告離港及要求七人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沒有施加任何保釋條件。
案件編號:ESS13460-13463、ESS13518-135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