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釋的男子Tarok Das於2005年3月訪港,逾期居留至2011年被捕,翌月即提出酷刑聲請。翌年他被控違反逗留條件,但沒到庭應訊,法庭發出拘捕令。今年4月他再被捕,4日後按新的統一審核機制求免遣返。
裁判官為了查詢及等候其申請結果,將案件一再押後,下次開庭將於今年10月。他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昨認為他已還柙多月,而刑期可能只是半年監禁遂准他保釋,又指入境處處理申請一般需時25星期,對那些企圖拖延法律程序的人,似乎也採取了一貫程序,遂促有關當局跟進,將毫無勝算的申請盡快篩走。
案件編號:HCMP1872/15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