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除了選舉之外,政改是繼二十三條後,爭取民主人士一個重要議題;而不必諱言的是民主派幾年來在社會政策、社會改革與社會運動方面,幾達一無是處,而二十三條的立法又勢必延至○五年後,政改就成了民主派寄望爭取選票的政治議題。
政改是政府不可避免的工作,政制事務局官員表示,當局會在今年集中內部研究工作,於○四○五年進行公眾諮詢,並期望於○六年可處理有關工作的立法。
港府必須進行這方面的工作,因為在《基本法》附件二中,有關立法會的組成,只安排到二○○七年,即在明年的第三屆選舉完成後,就沒有安排。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佔三十人,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佔三十人,如此而已。
二○○七年後的立法會組合理論上可以立刻變為全部經直選產生。因為據《基本法》第六十八條,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致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但如何理解循序漸進的原則?從八四年起香港人已等了二十三年,要求一個在○八年就全普選的立法機關,有甚麼問題?
董伯不輕易讓出權力
問題在於立法會內有一派依賴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立法會議員,這些既得利益派,小圈子利益派,變相免費政治午餐派議員,佔據權力位置,組成與中方關係良好的自由黨與港進聯等政團,連當時得令,已是第三屆特首大熱的唐英年也是他們的自己友,想立法會○八年就全部直選,不但是奢望,是近乎不可思議。
《基本法》附件二說,○七年以後特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備案。單是這點,想要求吃工商界與既得利益派奶水甚深的董建華,與這群既得利益者的功能團體議員中的近半數同意政改,近乎不可思議。
說到這裏,筆者又要踢爆民主黨為首的民主主流派只識叫港人爭取民主,爭取○八年普選立法會,○七年普選特首,是何等的誤導及偽善。這明明是與虎謀皮的想法,董伯雖然到今天已經淪為虛怯得很的紙老虎,但還是老虎,他與他的支持者,焉會輕易讓出階級權力予民主派?
就因為港人在七一、七九及七一三上街,民主黨人就以為專權者已經害怕,就會乖乖的就範,交出權力?五十多萬港人真的是你們發動的嗎?你們只是撿現成便宜的政客而已!你們再發動,港人會支持追隨嗎?你們連曾經公開在立法會支持的要求董建華下台的立場也不敢繼續,在七一遊行中故意不叫董建華下台的口號,之後又以各類似是而非的藉口反對倒董,你們真的以為港人是白癡儍瓜,會再信任你們的領導嗎?還會再將選票,投給你們這群不敢開罪專權者的政客嗎?
香港人,想一想,要千秋萬代的民主政制,第一步要做的,正是起來打倒董建華這條廢柴,顯示人民的力量。繼任的特首想坐好寶座五年,絕不敢在推動民主的政改上表現保守。想要民主,大家還有不倒董的理由嗎?起來吧,要民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