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在內地電視劇《我愛我家》中扮演紀春生,在劇中將身體完全躺在沙發上的放鬆形象稱為「葛優躺」。前年7月25日,內地旅遊公司藝龍網發佈微博,使用「葛優躺」文字和在圖片上標注文字,共用7幅葛優圖片18次。葛優認為,微博中提到「葛優」名字,並非劇中人名稱,屬商業使用,侵犯他的肖像權,將對方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及道歉。藝龍網同年8月18日刪除上述微博,4個月後未經葛優審核同意,在微博發佈道歉。葛優認為藝龍網在道歉信中承認侵權,但沒有誠意。一審法院認為,涉案微博侵犯葛優肖像權,判決藝龍網在微博發佈道歉聲明,賠償葛優經濟損失等7.5萬元。但藝龍網認為法院不應判決其在微博道歉,賠償額亦過高,決定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日前開庭審理,確認一審判決理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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