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指出,仍有少數銀行、保險機構的股東存在形形式式的問題,包括入股不合規、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和謀取不當利益,甚至採取違法違規手段套取或挪用銀行、保險機構的資金,嚴重影響金融機構的穩健運行。為了進一步嚴肅市場紀律,發揮震懾作用和強化市場監督等,銀保監因此決定公開首份名單。
當局解釋,公開這些重大違法違規的銀行、保險股東,是要提高它們違法成本,屬端正股東入股動機的必要措施,相信可有效整治股東股權亂象和淨化市場環境等。銀保監表明,將進一步完善公開的方式,會加大公開力度,建立公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的常態化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