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些意外是事主駕駛一些萬餘元舊車,載着女友於旺角及深水埗彎位急煞,惹尾隨司機收掣不及相撞,之後以300元找相熟醫生買七日病假紙,五年間他與乘客共獲發500日病假紙。
事主又以受傷為由,曾就兩宗交通意外透過保險公司入稟區域法院,向兩名肇事司機索償合共160萬元,最後對方願意庭外和解,合共獲賠30多萬元。
另兩宗他則向社署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取得逾10萬元賠償。
今年4月,該汽車保險公司發現他的索償官司法庭宣誓文件口供前後矛盾,一時指喪失工作能力,一時指工作能力降低,覺得可疑於是報警。
警方發現有人利用開裝修公司的父親及車房拍檔,訛稱他是公司職員因車禍喪失工作能力,其兩名前女友則作為意外目擊者串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