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洋縣17歲少女向義英,去年10月與當時18歲的男友葉紅利,騎着電動車在縣城行駛期間,撞倒50歲唐姓女子,兩天後,唐婦死亡。
20日後,向義英因涉嫌交通肇事被逮捕,至今年4月被判囚10個月,並向死者家人賠償44萬元(人民幣‧下同)。
看似簡單的交通事故,原來別有內情。向義英今年8月出獄後,向交警隊、法院申訴:出事時,駕車的不是她,而是前男友葉紅利。「出事後,葉紅利和家人對我說,我不滿18歲,不用負刑事責任,就讓我告訴交警隊,是我騎的電動車。」
向義英卜哾,出事時葉紅利還因為搶劫處於緩刑期間,因此不敢認自己駕車。當時葉紅利和家人還承諾,會等她出獄,幫她還錢。但她出獄後,枼紅利和她分手,因此她後悔了,並提出要申冤。
12月23日晚,洋縣當局將葉紅利以涉嫌交通肇事刑拘,25日給向義英下達了去年那宗事故的責任認定書,認定死者唐某和向義英無責任,對原來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予以撤銷。不過,向義英可能也會因為包庇葉紅利而受刑責。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