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李華明之前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動議,要求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迫使兩電交出加價的文件,但因工商界反對而遭否決,議案要再經大會分組點票後方有望通過,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表示,明白商界擔心會洩露敏感資料,因此該黨副主席方剛會在李華明的原議案上提修訂,加入保障商業利益條款,希望爭取功能組別議員支持,令動議通過機會增加。
立法會將於2月8日投票,決定是否引用特權法迫使兩電提交加價資料,動議原本在工商界及民建聯反對下,很大可能被否決,不過自由黨決定提出修訂,在李華明的原議案上加入條款,要求用特權法索取文件,須符合公眾利益、不干預正常商業運作、以及不外洩敏感商業資料等三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