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被告關經豪(37歲)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九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獲准保釋至明年1月14日作預審,保釋金由3,000元加至3萬元。警方發言人指被告駐守落馬洲分區,現正停職。
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間,九度訛稱會以支票向兩名分別姓陳及姓劉的事主付款,令兩人相信支票為有效,不誠實地誘使兩人等候付款。控方透露,被告游說兩事主合資約25萬元購買iPhone 5s,惟被告轉售手機後未有向事主「分紅」。事主多番追討,被告每次均靠簽發支票應付,但支票最終「彈票」,因其支票戶口結餘為零。
案件編號:FLCC65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