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學生涉於黃大仙向警掟磚被控暴動 法官明午裁決

蘋果日報 2020/06/01 14:27

黃大仙暴動掟磚抗暴之戰楊運球

市民去年10.1在各區示威,其間在黃大仙有學生被指沒有佩戴頭盔、走出遮陣向警員掟磚,事後遭警員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最終被控暴動罪。案件今續審,辯方結案陳詞質疑,拘捕被告的警員無法證明被告傷勢是如何產生,證供不可信,又認為警員追捕期間曾繞過中途駛出的消防車,及後誤認被告是掟磚者。法官沈小民將案件押後至明日下午裁決。
控罪指被告林子浩(20歲)於去年10月1日在黃大仙下邨附近的東頭村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辯方:若目擊掟磚不會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
辯方大狀關文渭結案陳詞時質疑,控方只依靠兩名警員在兵荒馬亂下的短時間觀察,卻沒有錄像或錄影等實質證據。辯方強調,若拘捕被告的警員楊運球真的曾看見被告擲物,楊應該肯定被告有破壞社會安寧,沒理由僅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他。
辯方亦質疑楊的作供是否可信,如楊曾確認在警車內發現被告頭頂受傷,但沒有問他為何受傷。而楊在盤問下亦無法解釋被告頭部3至4厘米的裂傷是如何出現。辯方指,警方理應在案發現場的基協中學索取閉路電視片段,亦可索閱相關消防車紀錄,以知悉哪一輛消防車曾在何時出現。
辯方指警員認錯人
辯方亦指,當時署任督察林華平出庭作供時同意,穿戴示威者衣著及裝備並不構成破壞社會安寧或作出暴力行為。辯方認為,警方曾於現場施放催淚煙,警員當時佩戴防毒面具,以及消防車的出現等,均影響了兩名警員的觀察。實情是警員追捕示威者期間須繞過消防車,及後看見沒有戴頭盔的被告,警員誤以為被告是走出遮陣掟磚的人。
辯方早前呈上多份被告中學教師及校長的品格陳述書,表示被告品格正面,質疑他會否真的參與暴力行為。
【案件編號:DCCC55/20】
記者 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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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楊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