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昨於律師陪同下,到旺角警署就指控警員刑事毆打案提交補充資料。代表律師陳惠源指,李事發當晚已即時報案,「究竟差人刑事毆打及非法拘捕香港市民有冇做錯?答案好簡單,係欺壓唔係執法,趙高冇資格自命慈母」。
案發時間為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李小龍協助直播期間,一批警員向採訪隊推進,一名身穿白色制服警員扯開,多名警員將他壓在地下,李報稱期間遭警拳打腳踢。警方隨後指李涉襲警被捕,扣查超過二十四小時後,獲警方無條件釋放。李亦即時報案指遭警員毆打,要求警方列作刑事調查。本報昨向警方查詢該宗警員涉刑事毆打案調查進度,截稿前未獲回覆警方指,投訴警察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公平公正原則處理。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