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演藝學院18名校董會成員中15人由特首委任。有兩名校董的校董會會議出席率僅29%;但民政事務局仍提名他們於2015至2016年連任。兩人在去年3次校董會會議中,分別出席一次及完全沒出席。該學院去年沒要求校董會成員申報利益,除校長外所有人沒申報。
演藝學院2013年獲立會批出約4.4億元擴建校園,之後自行修訂工程再追加1.5億元撥款,其後演藝學院與民政局自行協議縮減工程範圍10%卻沒向立會申報。演藝又試過未獲民政局批准自行動用逾2,000萬元儲備。演藝學院表示,制訂非本地生學費時,考慮到沒為他們提供宿舍,去年開始檢討非本地生學費,2024/25學年有一間學生宿舍落成後會全面實施新學費。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