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培訓「肥佬」都可繼續救人?康文署規定,新入職救生員首3年須完成3項培訓,包括潛水課程等。但港九拯溺員工會向申訴專員公署踢爆,很多新入職救生員未修畢3項培訓仍通過試用期,指曾有泳客遇溺,先後有兩名救生員都無法潛落池底,要由另一名資深救生員救人。公署調查更發現,過去3個年度有87人沒參與徒手潛水拯救課程。
康文署辯稱,救生員入職時已具備專業拯溺資格,且3項在職培訓非必修。公署指出,康文署不斷安排培訓,但不參與或不合格也不影響救生員的聘任或通過試用期,反映政策混亂。公署調查發現,2012至2015年度有87人未參加徒手潛水拯救課程,部份人甚至首階段的入職實務課程也沒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