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品學兼優的中七男生在荃灣公共圖書館自修室,利用長袖衫暗藏照相機,伸手落枱底偷拍女生裙底春光,警方接報在其數碼相機發現儲存639張偷拍女性腿部及裙底的不雅照片,男生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名,因快要參加高級程度會考,懇求法庭給予機會,但裁判官指案件嚴重,將被告還柙,待索取有關報告,案件押後至3月30日判刑。
被告梁國康為18歲中七學生,被控於上月6日在荃灣公共圖書館的自修室,使用一部數碼相機拍攝17歲少女的裙底,其行為導致破壞社會安寧。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與家人同住,父親任電器技工,母親為主婦,他的品學良好,學校品行達A級,會考成績亦取得22分,被告並親撰求情信表示悔意。至於該數碼相機存有多幅不雅照片,律師解釋,因被告使用了連續拍攝功能,他只偷拍過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