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HKT技術員疑為更正「老豆搵仔」資訊 爆督察家屬資料

蘋果日報 2020/12/04 23:00

抗暴之戰老豆搵仔陳景僖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HKT電訊公司

HKT電訊公司男技術員涉嫌未經授權,從公司電腦搜尋及擷取一名督察家屬的個人資料,向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發佈。他另涉從何文田俊民苑停車場離遠拍攝紅磡警署相片,導致身處警署內的女警受驚。涉案技術員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及遊蕩共五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於警誡下稱由於「老豆搵仔」的資訊不準確,故採取行動核實資訊再作發佈。警方在其電腦內找到至少3名公眾人物以及2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
被告陳景僖(33歲)今否認三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以及一項遊蕩罪。

首份警誡錄影被告要求律師協助

控罪指被告分別於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在香港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的電腦;又於同年9月9日披露未經上述公司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以及同年9月22日在何文田俊民苑停車場上層二樓梯間的共用部份遊蕩,意圖干犯可逮捕的罪行。
辯方今反對將被告的警誡及錄影會面紀錄呈堂,指招認是在警方威迫、恐嚇及誘使下作出,對被告不公。辯方提到,警員拘捕被告後威嚇、甚至揚言毆打被告,藉此要求他交出手提電話的密碼,故被告是在非常害怕的情況下回答警誡問話。及後當被告遭帶往住所搜屋時,有警員向被告的母親稱:「好小事,唔使搵律師。」
辯方透露,被告共錄取了三份警誡錄影會面,其中第一次被告表明要求律師協助,錄影隨即中斷;惟及後有兩名警員威嚇並游說被告毋須聘請律師,故被告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錄取餘下兩份會面紀錄。

於停車場被捕 被告稱行錯地方

控方於開案陳詞透露,被告自2013年加入HKT,任職技術員,並簽署聲明,不可在未獲公司授權下索取及洩露公司客戶的個人資料。至於涉案遭披露個人資料的事主陳先生,是一名現職督察的家屬,亦是HKT的客戶。
控方指自去年6月起,逾2,000名警務人員及1,000名家屬遭起底、網絡欺凌、滋擾等,而涉案「老豆搵仔」則是其中一個起底群組。每名遭起底的警員均有獨立編號,而被告是群組的訂閱者之一。約於去年9月初,陳督察的警員編號、英文姓名等個人資料遭「老豆搵仔」發佈。
同月22日,身處紅磡警署內的郭姓女警發現被告在何文田俊民苑停車場徘徊約5分鐘,其間不斷拿出手提電話拍攝。郭擔心個人及同袍安全和利益。及後有警員在停車場以遊蕩罪截查及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稱:「我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

向群組管理員稱「有警員親屬及住所電話爆料」

警方及後撿取被告三部手提電話,發現其電話曾於9月9日用作向「老豆搵仔」管理員表示「有警員親屬及住所電話爆料」,並將陳先生的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及身份證號碼等傳送給對方。警方及後到被告公司調查,發現其電腦內儲存多名HKT客戶的個人資料;惟被告在工作上並無需要接觸有關資料,亦無獲授權查詢或以任何方式儲存及披露資料。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告於去年7月24日及8月3日非法登入HKT電腦伺服器,檢索及擷取多名HKT客戶的個人資料,包括三名公眾人物、20名現職警務人員及6名警員家屬等。被告並於9月9日兩度以陳先生的電話號碼查閱其個人資料。由於陳的資料遭披露,導致他心理蒙受傷害。
被告警誡下承認,他使用Telegram約一個月,主要瀏覽與示威有關的資訊,「當八卦新聞咁睇」。他承認曾向群組管理人報料,以「狗」稱呼警員,解釋因群組披露的資料部份不準確,故他採取行動,一時衝動下提供經他核實的準確資料。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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