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政府暫緩向所有海外勞工發出「海外工作證明」3星期,初步至下月1日止,本港逾千個家庭受禁令所限,新聘菲傭未能如期來港工作。港府昨日宣佈一項彈性安排,容許僱主與其即將離任的外傭延長合約有效期限,最多可延至明年2月28日。但有僱主組織質疑成效不大,「如果外傭有新工,未必肯接受」,促請港府向菲國爭取盡快解禁,「咁先係幫到香港人」。
今次彈性安排是針對部份僱主聘用的外傭,其合約即將屆滿,而新聘的菲傭因受禁令影響而未能如期履新。為方便有需要家庭延長現有外傭合約多於1個月,勞工處處長同意讓所有在下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合約有效期最多3個月至明年2月28日。有關的僱主及外傭可向入境處提出申請,處方會按既定程序及政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