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斧頭三劫便利店 越南漢囚4年10個月
斧頭便利店越南搶劫
高大健碩的越南籍男子2015年非法入境,至去年先後3次在深夜持一呎長斧頭打劫便利店,總共劫去2萬元,每次均被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涉案越漢今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搶劫罪,判監4年10個月。
案情指被告阮文海(33歲)去年4月18、23及25日凌晨,分別搶劫位於屯門山景商場、深水埗寶熙苑商場,以及太子華生樓的7-Eleven便利店。第一次他假扮購物,把一瓶飲品拿到收銀櫃枱後,從背囊拿出斧頭指嚇店員,要求店員交出全部現金。
犯案後他被寓所業主趕走,要露宿天橋底。之後兩次犯案都是在睡醒後才決定打劫,其中一次戴着口罩行事。
店員相繼報警後,警方在屯門區調查時遇見被告,將他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因需要錢而犯案,涉案長30厘米的斧頭由朋友送贈。他帶警方返回天橋底露宿位置,但因已被他人霸佔,找不到載着涉案斧頭的背囊。
被告犯案時是免遣返聲請者,曾因在公共屋邨刑事毀壞消防喉轆櫃的玻璃被判囚,其後即犯下本案。辯方求情指被告希望盡快服刑完畢,返回越南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