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說,本港單親媽媽主要是30多歲,因照顧小孩長年沒有工作,與社會脫節;小孩有心理陰影,在學校易被歧視。
政府十年前曾開設五間單親中心支援建立社區網絡,「等同路人有家嘅感覺」。可惜中心最後結束,由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併處理單親個案,難以對症下藥。
以往單親綜援制度規定,家長在小孩滿15歲後仍不工作,會扣減綜援金,近年把年齡收緊至12歲,「政府唔係好理呢班人,早兩年仲想降到6歲,俾人鬧到飛起。最慘係來港不足七年嗰班,阿媽未夠資格攞,同細路兩個人食一份,即係食『煲仔飯』」。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說:「例如家暴、貧窮到房屋問題,好容易引起爭吵,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她指民間多年爭取增加託兒服務,惟政府未有改善。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