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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發展障礙男生汽油彈掟警察宿舍 上訴庭加刑改判教導所 母庭外斥律政司賺陰騭錢

蘋果日報 2021/03/05 22:58

警察宿舍汽油彈教導所律政司刑期覆核

患有亞氏保加症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男生,早前承認向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裁判官何俊堯念在他受病情影響而犯案,且已有悔意,判他接受感化3年。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早前申請覆核,上訴庭聆訊後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出錯,撤銷原判。辯方強調,被告有情緒問題,建議改判更生中心;惟律政司批評被告毫無同理心,上訴庭則強調需要將成人判刑標準套用於未成年人身上,最後改判被告進入服刑期較長的教導所。被告母親庭外淚訴重判,更追着律政司人員直斥:「賺埋啲咁嘅陰騭錢!」
案件今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庭法官潘敏琦處理。上訴庭今早休庭片刻,商討判刑選項,其間被告母親庭外情緒激動,不斷哭訴:「點解一定要判得咁嚴?點解一定要判得咁重?」
被告父親庭外謂:「單官司拖、拖、拖,由前年拖到今日,都1年零3個月,做咗5個月感化令;明白法庭冇扣減,但邊個賠返畀佢(被告)呢?」

上訴庭多番提及被告聲稱遭人脅迫犯案 辯方澄清非諉過於人

被告最終遭改判進入教導所。他被押離法庭時,旁聽人士紛紛起立,舉高手臂呼叫「撐住」,被告雙眼帶笑意,豎起拇指回應,又向父母做出「OK」手勢。被告母親庭外一路追着律政司人員至電梯大堂,與其他旁聽人士高呼「賺埋啲咁嘅陰騭錢」、「黑警死全家」。
辯方今陳詞澄清,被告在報告中自稱因被脅迫才犯案,並非要諉過於人;他清楚自己有自由意志離開現場,而辯方亦不依賴「脅迫」的部份。惟原訟庭法官潘敏琦質疑:「係撤回咗,唔係完全冇提及過……但又同感化官講係脅迫,依家又講只係背景,係咪有少少出爾反爾?」
辯方回應指,這只是年輕人的平常語句,並非抗辯方向,強調法庭毋須考慮任何脅迫因素。辯方又引述報告指,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若法庭認為太輕,可考慮判處更生中心,兼顧阻嚇及更生,「唔需要損失太多自由,亦可帶出正面訊息:無論幾年輕、有咩病都唔可以犯法」。

更生中心最長服刑9個月教導所則3年 法官潘敏琦:呢個咪就係誘因囉

辯方亦強調被告有情緒管理問題,抗壓能力低於常人,而更生中心強調融入社會,更適合被告入住。辯方強調,法庭亦需要考慮刑期長短,指出更生中心最長刑期是9個月,而教導所則長達3年。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回應指,自事件發生後,被告當時的問題已有正向發展,可能證明只要有足夠誘因及意志,被告仍能「打開新嘅一頁」。而法官潘敏琦聽過辯方就刑期長短提出的陳詞後則謂:「呢個咪就係彭官講嘅誘因囉。」
法官潘兆初補充指,若被告是成年人,他必然要坐監,「而且係以數年計」,強調法庭亦需要將判刑標準套用於未成年人身上。
律政司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陳詞指,被告貫徹始終強調自己是在遭脅迫下犯案,又指被告父母曾向感化官表示兒子受媒體影響,不自願犯案。被告父親庭上聞言狀甚驚訝,不禁謂:「冇講過!講大話!」遭庭上保安制止。

法官及律政司異口同聲指被告毫無同理心

林又引述報告指,被告只對為父母帶來擔心表示內疚,但對宿舍住戶生命受威脅一事則保持緘默。法官潘敏琦附和謂:「同之前報告顯示佢冇任何同理心,同出一轍。」林表示同意,續指被告「雖然有進展,但上堂遲到、會瞓覺」,又對宿舍住戶沒有同理心,建議法庭判處刑期較長的教導所。
案情指,一名退休男子前年11月18日下午4時許途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發現被告與一名女子向宿舍掟汽油彈,當時二人均戴上口罩、身穿黑衣。退休漢見狀,企圖阻止及制服被告,女子則逃往漁灣邨。有人報警,被告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投擲的汽油彈落在一名警長住所的外牆及窗外,女子投擲的汽油彈則落在宿舍行車路附近的外牆。警方在漁灣邨後樓梯的垃圾桶內找到未用過的汽油彈,以及在附近地上找到打火機。宿舍閉路電視拍到案發時有汽油彈落在宿舍行車路上,漁灣邨的閉路電視則拍到被告和女子犯案前手持汽油彈,在邨內後門現身。
【案件編號:CAAR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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