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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運動】8.11尖沙嘴警署外涉非法集結 留台學生獲准保釋離港繼續學業

蘋果日報 2019/09/10 17:38

非法集結尖沙嘴警署逆權運動羅樂文留台學生

上月11日有少女於尖沙嘴警署外疑遭警方布袋彈射傷右眼,同日警方在現場拘捕多人,並起訴16人非法集結罪。其中一名於台灣留學的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法庭讓他在保釋期間可離港回台灣繼續上學,結果申請獲批。
被告羅樂文(21歲)被控於上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一段彌敦道與其他人士非法集結。
據悉,被告現為國立台灣藝術大學三年級生,最近來港實習,並須於本月15日返台繼續學業。而被告一家均居於香港。
辯方質疑控方沒有實質指控
控方反對被告離港,指稱涉案片段截圖顯示有示威者向警署投擲磚塊及汽油彈,又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並推跌四米高的鐵欄,而被告當時於附近出現。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反駁指,控方沒有任何被告曾參與以上活動的指控,又指當時現場身穿著頭盔、手套、護目鏡的人數眾多,「有一百幾十人係咁嘅裝束」,質疑控方難以證明被告身份。
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離港,被告獲准以原有5,000元保釋金以及3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但仍須遵守宵禁令。
案中被告還包括馬孝文、鄭智健、劉維穎、郭嘉輝、李穎淇、吳柏熹、葉姓男童、譚煒誠、廖偉明、張姓男童、梁卓華、莊嘉灝、黃千溥、楊梓信及黃奕瑋。案件於10月23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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