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基本法》詳載港法制原則 不應引起爭議

蘋果日報 2017/06/10 14:39

三權分立馬道立袁國強

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上月稱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指中央依憲法和《基本法》對港行使全面管治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儀式中致辭指,對於香港的法律狀況及法律制度如何運作,近年市民會聽到「一些不一致、各說各話的說法」,但本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已詳載於《基本法》,不應引起任何爭論。
馬道立在演辭指中稱,所有律師均有責任使社會大眾認識關乎香港法律的事。大律師公會及個別大律師過去都有為捍衛香港的法律制度而挺身發聲,向社會大眾闡明法治在香港的重要性,馬官相信他們會繼續這樣做。重申,以上幾點事關重大,公眾對法庭和法律執業具有信心,是社會得以奉行法治的要素,而公眾信心則源自對相關事宜的充份認識。
另出席同一儀式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離開時未有回應是否只在新一屆政府留任半年,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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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拒回應在新屆政府是否只留任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