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婦虐待緬甸女傭致死 官斥無悔意判囚30年
新加坡外傭
新加坡一名41歲婦人自2015年起幾乎每天暴力虐待其女傭,令女傭長期捱餓、死時體重只有24公斤。婦人被控誤殺等逾百項控罪,周二在高等法院被判監30年。法官痛斥被告毫無悔意,犯下當地其中一宗最為惡劣的誤殺案。
案情指,24歲緬甸籍死者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於2015年受聘於蓋婭蒂麗(Gaiyathiri Murugayan)及其警察丈夫,負責照顧4歲女兒及一歲兒子。在工作逾一年的時間裏,死者在差不多每天都遭被告虐待,甚至每天數次,而被告的61歲母親有時亦會參與。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在死者生前的虐待方式包括腳踢、勒頸、用掃把毆打、用熨斗燙傷等,而種種暴行均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死者只准每晚睡5小時,更不准關門洗澡,而且長期捱餓,受聘時期體重輕了38%。直到2016年7月,死者在遭被告虐打後數小時身亡,死時體重只有24公斤。
蓋婭蒂麗總共被控115宗罪名,今年2月承認包括誤殺等28項罪名。辯方原本請求法庭判被告入獄14年,後來被告撤換律師。新律師周二早上請求判被告入獄8至9年。
新律師求情時提出9項重點,包括過去曾聘用3名女傭,都沒有虐待事件,反映被告本來沒有虐待傾向。然而,死者不注重衞生,令被告擔心影響子女的健康,所以才採取極端方式教訓死者。
法官施奇恩(See Kee Oon)宣讀裁決時,形容被告「赤裸裸殘忍而駭人聽聞的行為」,必須表明社會對這宗罪行的憤怒和憎惡。若非考慮到根據精神科醫生的評估,被告患有嚴重抑鬱及強迫烈人格障礙,影響她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否則會毫不猶豫判處她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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