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被轟對欠債警員苛刻

蘋果日報 2004/01/27 06:00


【本報訊】一名水警警長疑因欠下五十多萬元債項無力償還,趁妻女新春假期往內地旅行期間,前晚在九龍灣德福花園住所燒炭死亡。本地督察級協會指摘警隊對欠債的警員要求苛刻,令有困難的同袍不敢向處方求助。
自殺警長姓陳(四十歲),隸屬香港仔水警南分區總部,與妻子及八歲女兒同住德福花園。上周五大年初二,妻女到內地旅行,而陳則要上班未有同行。陳原本大年初四返早更,但他失更未有上班。至前晚十時許,陳一名同袍到訪查看,並遇上剛外遊回來的陳妻及女兒,於是開門入屋。

警長欠50多萬燒炭
陳妻進入睡房時,赫見丈夫昏迷地上,旁邊有一個「化寶盆」及一包炭,同袍立即召救護員到場,證實陳已死去多時,屍體亦出現屍斑,相信他是燒炭自殺。警方事後發現陳留下遺書,內容透露欠下五十多萬元債務無力償還,走投無路下以死避債。
本地督察級協會主席廖潔明昨對於有同袍因為欠債燒炭喪生感到難過,同時指摘警隊對欠債警員要求嚴苛,欠債警員需面對內部調查及處分,隨時被革職,令有困難警員不敢向處方求助,有如埋下「計時炸彈」。
警察員佐級協會第一副主席江建忠則鼓勵有經濟困難同袍向協會求助,協會會盡力提供幫忙或轉介銀行進行債務重組,同時亦會為求助同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