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引述心理報告指事主已記不起受襲事件,相信事件對她傷害不大。辯方又指,被告譚啟煥(27歲)是個負責任的父親,本質善良;感化官指被告工作壓力大但不懂紓緩,建議被告接受治療。辯方再呈上漫畫集《爸.不得不愛你》的編輯及漫畫家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平日願花時間參與編務,熱心做義工。裁判官指,被告負責看管小孩,絕不應使用暴力,但考慮女童沒受創傷,而被告平日好脾氣,相信他不會重犯。
案發於今年4月1日至4日,被告曾經毆打女童,又將她關在廁所跟兩犬共處做功課,並叫她食狗糧,但女童沒有照做,他遂將女童倒吊。事件被揭發後女童送院,證實兩手臂有瘀傷,左大腿則瘀腫。
案件編號:TMCC2712/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