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拍檔王帥廷受賄4000餘萬元 判囚16年

蘋果日報 2017/02/28 19:50

貪污中旅王帥廷前總經理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深圳市中級法院昨日下午公開宣判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受賄、貪污案。王被控在任職華潤集團期間受賄4,0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523萬港元),法院判其罪成囚16年,並處罰金120萬元(約136萬港元)。
經審理查明:2003至2013年,被告人王帥廷利用擔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局副主席、主席、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投資入股、股權轉讓、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8.8萬元。2006至2011年,他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先後11次違規獲取火電項目開發獎,非法佔有華潤電力項目公司的財物共計708.6萬元。
現年61歲的王帥廷,出生於江蘇豐縣,碩士研究生,高級經濟師。2001年華潤電力成立後,他任華潤電力總經理,後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華潤創業有限公司董事。王是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的好拍檔。2011年4月,王調任香港中旅集團任副董事長、總經理。2014年4月17日,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紀委調查。宋被查約一個月後,5月16日,王也落馬。上月27日,廣州中院開庭審理了宋林貪污、受賄一案,認定其貪污受賄3,300多萬元(約3,730港元),案件預計在兩會前宣判。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