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判囚】律政司收到梁天琦刑期上訴申請
梁天琦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旺角騷亂,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入獄6年( https://bit.ly/2HAsaeF )。律政司證實,今日收到梁天琦就暴動罪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連同另兩名暴動罪成的被告盧建民與黃家駒,同案3人均已提出上訴。
在旺角騷亂案中代表梁天琦的律師文浩正表示,梁天琦的上訴限期28天,由6月11日判刑起計,7月9日才到期,但他早前已吩咐正在壁屋監獄服刑的梁天琦,可先自行就定罪及判刑兩項,向律政司呈交上訴通知書,並申請法援,相信梁天琦是獄中透過懲教署的福利官,提出今次的上訴申請。
同案另兩名被告,盧建民判囚7年,黃家駒判囚3年6個月。律政司較早前已收到二人的上訴通知書。
至於梁天琦另一項在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罪,陪審團無法達成裁決。控方早前申請重審,並要求與涉及最多控罪、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等二人合併於11月8日審理,文浩正稱,仍在考慮是否提出反對。
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梁天琦就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監6年。另一項襲警罪則判監12個月,同期執行。法官在判刑時指出,梁天琦積極參與的暴動是有規模、有組織,又引用英國暴動案例,認為不能接納以政治訴求作為求情因素,判刑時只需考慮暴力行為程度和破壞社會安寧程度。但判刑引起社會各界評論,不少人將梁天琦刑期與六七暴動被告的判刑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