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早前審理剛果共和國負債8億港元案件,引發債務案涉及國家豁免權問題是否屬《基本法》內,提及的「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的爭議。法官認為案件判決前,應先啟動《基本法》第158條機制,主動由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相關條文,釋法後再頒發最終判決。
這是回歸以來終審法院首次提請人大釋法,希望釐清《基本法》有關「國家行為」的意思,當中涉及《基本法》第13條,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第19條關於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部份。過去人大3次釋法都是根據香港行政部門要求,就居港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及特首補選任期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