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豬常由標叔用鐵鏈拖着在西貢散步,但他曝光傳媒,卻是懷疑被虐,而成了繼麥兜後為人關心的豬嘜。同樣發生在十一月中,一頭流浪牛在沙頭角被發現背部為魚叉所插,Tommy豬相對好命了!他有標叔收養,多了一個自稱老竇的家人──雖有說這個父親會拳打腳踢。
虐待動物之說,語意含糊,辯解繁雜;然遛放動物,卻是不證自明,人皆可見的生活日常──問題只是所放的,是甚麼動物。而為啥要放,如何去遛,更是藝術。
我養了小狗十五年,與她同行,拾糞沖尿,以至適時扣繩為遛,解繩為放,自然不過;而藝術卻是我們如何看待,與「動物家人」在室外遊逛的關係。動物社會學告訴我們,日轉星移,五十年代以後的英美戰後世界,教人視動物為寵愛玩伴,會帶同上街,遠較畜牧時代,視貓狗為看守家園的想像,多出如親子之情;以至在城中公園,與愛犬漫遊,更會建立起「伙伴(companion)」與「保護者(protector)」的混雜性。
伙伴易明,可保護者之說,明顯就是人類有責任看守動物,免其被汽車撞倒,更要小心其錯吃莫名東西。此說會令兩者如置心靈與功能性的對立面,以見後者只像發揮保護作用;然而其實兩者皆為與動物的靈性交流──動物早就視家人為伴,同行必然安全,才會愜意上路。
我曾經在鰂魚涌公園半山郊野,因要到洗手間,喚小狗在門外站好稍等,只見她看着我瞪眼側頭,狀甚明白,我便瞬即出入,豈料轉身驚見小狗失蹤!我慌得胸口發毛,邊走邊叫,希望小狗聽到名字,會懂得現身……我叫得頹然,跑到家人所處的燒烤場,才發現原來小狗自行走過彎路落梯,尋找家人!那刻我把狗緊擁,心想的,是那結伴相守的允諾,被我看輕了!而這即使只是戰後出現的育養動物價值觀,卻原來窩心得教人更明白,動物家人,真如己出。
Tommy豬被遛弔詭,正因他是頭豬,卻非如漁護署所言不鼓勵飼養,而是他作為豬的另類性,教他必然得不到如貓狗的平凡觀感。狗頸繫繩或鎖鐵,旁人會視之為保護,亦有人允諾照顧;可豬身綁鐵,很自然就是野豬被擒的想像,然後任何人──即使自稱老竇──狀如教子的伸手打拍,都有虐待嫌疑。
標叔說愛護Tommy豬,甚至會為他改住房建泳池;伙伴之說,更因標叔以父子相稱,而得到肯定。然而問題倒是,畜養豬與寵物犬,含意兩極,也更要怪現代社會對「動物家人」的狹隘定型,以至遛豬與放狗,根本是不可互通的動物行為!最後可憐Tommy被愛協收留,豬命未卜,人道難言。
不過,Tommy豬仍比那頭被魚叉插背的牛好命,因為豬有名字,更有親人遛放,可憐牛是流浪,無名無障,叉插車撞都如天命。可是既然現代社會逼迫動物與城市並行,我們何不抱與貓狗同行的心態,視牛同為伙伴,不用收留,也可保護牠們。畢竟野牛野鹿,也如野豬Tommy,會有心靈歸屬,與家人同行──因為大自然,本就是我們的共生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