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向教會追代通知金 明年2月初開審
勞資審裁處何錦除播道會恩福堂
長沙灣播道會恩福堂指控牧師冒簽及詐騙等,將牧師即時解僱,牧師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代通知金等約27萬元。案件今提訊,並定於明年2月1日開審。由於雙方將傳召共逾20名證人,案件預計需時20天,審裁官並頒令,教會須於14天內將16.6萬元代通知金先存放於法庭。
而申索人何錦除於庭上再度指摘教會,指教會耗費140萬元撰寫調查他的報告,要求法庭拒絕接納為呈堂證供,並指對方欲賠錢了事,等如「斬咗人隻手,等人哋冇工返,跟住賠錢算數,呢啲唔係聖經嘅行為」。
審裁官則向被告詳細解釋《僱傭條例》要求,並向教會提出建議,指教會可另出通告撤回言論,達至雙方「和平分手」。